典範一:政治與行政分立時期(1887,1900~1926)傳統時期
1. 1887 威爾森 提【行政之研究】
2. 1900 古德諾 【政治與行政】
3. 1926 懷特 【公共行政研究導論】
※ 著重政府之官僚體系,政治與行政是分開的。
※ 方法論:強調行政研究可以「價值中立」
※ 研究目標:經濟、效率
典範二:行政原理時期(1927~1937)傳統時期
1. 1927魏勞卑【公共行政原理】
2. 1937古立克與尤偉克【行政科學論文集】提出「POSDCORB」
P→規劃 O→組織 S→用人 D→指揮
Co→協調 R→報告 B→預算
※ 主張:行政原理具有放諸四海皆準之普遍性。
※ 批評:Simon認為行政原理只不過是「行政原理」
典範三:公共行政學即政治科學時期(1950’s~1970’s)系統理論期
1. 伊斯頓的系統理論
2. 1964雷格斯的稜柱社會理論
※ 此時期PA受到政治學隊二次大戰後新興獨立國家側重「個案研究法」和「比較與發展研究法」之影響,PA成為政治學的重點,甚至是同義詞。
※ 典範轉移原因:著重一般理論和規範課題的探討,無法對公共管理者提供務實的導引。
典範四:公共行政學即管理學時期(1956~1970)人群關係與系統理論結合
※ 此期理論著重「組織理論與管理」研究,理論基於兩項前提:
1. 企業管理與公共行政無異
2. 企業經營績效優於政府經營績效
3.
典範五:公共行政學即公共行政學(1970’s~)
1. 公共政策
2. 公共選擇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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