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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近,各國政府著名的政府再造措施包括:

    1. 紐西蘭的「行政文化重塑運動」、「邁向公元二00

    2. 英國的「續階計畫」、「效率小組」、「公民憲章」、「服務品質競爭」、「跨部會解除管

       制小組」。

    3. 德國的「新領航行政模式」、「行政彈性工時」

    4. 法國的「行政現代化政策」

    5. 荷蘭的「行政自動化」

    6. 瑞士與奧地利「新公共管理」運動

    7. 美國的「全國績效評鑑委員會(NPR)、「勵革實驗室」

    8. 加拿大的「公元二00五年新制文官」

    9. 澳洲的「文官改革法」。

(二)各國之政府再造,以下列前提為基礎:

    1. 行政職能係以「績效成果」為主,而非僅依法行政。

    2. 引進「類似市場的競爭機制」,例如民營化、組織重整等。

    3. 落實「顧客導向」理念。

    4. 政府以領航代替操槳。

    5. 解除過時管制,精簡文官體系。

    6. 授能組織成員。

    7. 重塑組織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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