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近,各國政府著名的政府再造措施包括:
1. 紐西蘭的「行政文化重塑運動」、「邁向公元二0一0」
2. 英國的「續階計畫」、「效率小組」、「公民憲章」、「服務品質競爭」、「跨部會解除管
制小組」。
3. 德國的「新領航行政模式」、「行政彈性工時」
4. 法國的「行政現代化政策」
5. 荷蘭的「行政自動化」
6. 瑞士與奧地利「新公共管理」運動
7. 美國的「全國績效評鑑委員會」(NPR)、「勵革實驗室」
8. 加拿大的「公元二00五年新制文官」
9. 澳洲的「文官改革法」。
(二)各國之政府再造,以下列前提為基礎:
1. 行政職能係以「績效成果」為主,而非僅依法行政。
2. 引進「類似市場的競爭機制」,例如民營化、組織重整等。
3. 落實「顧客導向」理念。
4. 政府以領航代替操槳。
5. 解除過時管制,精簡文官體系。
6. 授能組織成員。
7. 重塑組織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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