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使用者付費」是將市場機制應用在公部門的典型策略,請舉例說明此一策略在政策設計時應該考慮之因素與限制。

(一)使用者付費之意義

1.  公部門所提供之公共服務大多具有公共財之性質,具有「消費之非敵對性」、「非排他性」、「永擠性之存在」等特性。鑒於公共財之前述性質,政府機關又大多以免費之方式提供服務,容易產生很多弊端,如搭便車之心理。基此對於使用服務的顧客收若干費用,是經常使用的管理工具。

2.  使用者付費主要是基於「權利分享」與「責任分擔」之對稱關係,當使用者享受某項公共設施時,相對地必須分攤一些使用之經費,以達到「以價制量」之效果。使用者付費之目標在於減少公共財在使用上的擁擠與損害,以達到經濟效益。

 

(二)使用者付費之原則

1.  符合效率原則:收費之行政成本必須越少越好,行政收益越大越好,不要為了收一點點費用而政府部門必須付出大量的人力成本。例如高速公路之通行站是否一定要由服務小姐來收,不能用機器取代嗎?人工收費固然正確性高,但行政成本過高。

2.  符合公平原則:有使用才能收費,位使用者則不能收費。使用頻率越高者,其收費越高。使用頻率越低者,其收費越低。

3.  符合效果原則:收費要達到政策效果,則經濟誘因的工具就無法發揮政策效果,例如「市中心」之停車費要比「郊區」櫃,否則無產生減少車輛之效果;都會區之居民必須繳交「下水道系統使用費」,但該項費用如果太低,則很難累積豐富之財源,進行下水道系統之興建。

 

(三)收費費率之決定因素

  1. 按「不同時段」收費:尖峰時段可以高額收費,但非尖峰時段可以減價收費。
  2. 按「不同地區」收費:高度需求地區收費可以高些,否則寧願低一點。
  3. 按「不同服務水準」收費:服務水準高者收費較高,否則收費較低。
  4. 按「不同消費者型態」收費:年紀越大或越小者可能採取不收費或減半收費之方式。

 

(四)使用者付費之限制

1.  必須要法律規定:「依法行政」是使用者付費之根本,更何況收費牽涉民眾之權利義務關係,更應有明確之法律依據。

2.  必須要有民意機構支持:收費之多寡直接牽涉民眾權益,因此必須要將收費之金額經過專家精算,並請議會審議通過。

3.  盡量採取專款專用方式:使用者付費計是針對某項特定公共服務所徵收之費用,其所徵收之財源最好僅能用到提高該項公共服務品質之項目上,以符合專款專用之原則。

4.  徵收機關應儘可能以所掙得之費用來支用徵收成本:最好不要另立預算科目,以貫徹「統收統支」之原則。犀利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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