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基準法如何範定「工資」與「基本工資」?我國基本工資如何調整?並請論述調整基本工資的社會經濟功能。(25分)

(一)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與「基本工資」之規範

  1. 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新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漸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故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之給與,如係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
  2. 基本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其意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

(二)基本工資之調整

  1. 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由行政院勞委會設基本審議委員會審議基本工資之調整。
  2. 依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基本工資之調整係於蒐集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售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國民所得與平均每人所得、各業勞動生產力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調查統計等資料並審慎研究後,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擬予調整。
  3.  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擬予調整時,由行政院勞委會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

(三)功能與影響:我國基本工資之調整會對社會經濟帶來衝擊,有正面也有負面的。

1.正面影響

(1)   提高邊際勞工的工資

(2)   提高國民年金和老年年金給付之水準

2.負面影響

(1)   增加雇主的薪資負擔

(2)   增加雇主法定支出

(3)   減少製造業的獲利率

(4)   增加勞動彈性僱用比率

(5)   增加社會保險法定補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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