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就地方治理之觀點,試論我國在政府再造過程中鄉(鎮市)之可能發展方向。
由於我國鄉鎮市實施地方自治以來,地方派系政治充斥,黑道與財團介入,選選風氣高漲,加上自治權限爭議不斷、自治財源嚴重不足,凡此種種造成行政效率不彰,學者建議將若干轄區較小、財政困難之鄉鎮市予以合併,以增加財政能力,或取消鄉鎮市自治,統一改制為派出機關,以減少派系黑金介入,並提升政府施政效能,就地方治理之觀點,我國在政府再造過程中鄉鎮市之可能發展方向分述如下:
(一)取消鄉鎮市法人地位,改為地方行政
1. 財源不足,行政區域小,人口不多,缺乏人才,以致缺乏自治條件。
2. 地方派系介入,影響地方發展與進步。
3. 黑金政治介入,造成選舉惡質文化
4. 地方層級太多,影響行政效率與功能。機關龐大,增加地方人事支出。
5. 鄉鎮市與縣市同為地方自治團體,縣政府與鄉鎮市公所配合困難影響地方發展與進步。
將鄉鎮市改制為類似區之地方行政制度,取消鄉鎮市選舉,將鄉鎮市公所改制為類似區之派出機關,以防止
(二)合併鄉鎮市實施自治,落實廣域行政
1. 自然歷史文化,包括宗教語言、生活習慣及族群關係。
2. 人口均衡發展,例如考量工商發展,所造成城鄉差距,發展不均之現象。
3. 自然地理及交通,例如考慮自然環境及地理空間限制。
4. 共同生活圈,如行政區域內之環保衛生、教育設施、工商服務等因素
5. 政治生態,例如考量行政區內之地方派系、利益團體。
結論:建議研議適當配套措施,暫時停止鄉鎮市自治。等自治發展與公民自治成熟時,再決定是否恢復鄉鎮市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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