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試論矯正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之策略做法。
為了矯正市場與政府之雙重失靈,學者威瑪與文寧以福利經濟學之理論,建議採取以下策略:
(一)使用市場機制的政策:
1. 市場自由化:透過解制方式,將政府原先加諸於某項財或或服務的生產限制予以解除,藉以活絡市場,例如固網、民營銀行的市場開放。
2. 市場促進化:政府透過立法來創設出原本不存在的市場,通常針對公共財,例如水權。
3. 市場模擬化:政府透過拍賣的方式,來刺激市場的活絡。例如美國政府透過拍賣經營權之方式來爭取有線電視業者之投資,進而刺激有線電視市場。
(二)運用賦稅與補助制度,以改變誘因
1. 供給面之賦稅手段:對外部不經濟的生產者徵收產出稅,如空污稅。
2. 需求面之賦稅手段:對外部不經濟的生產者徵收消費稅。
3. 供給面之補助手段:對具外部經濟生產者給予相對補助款或免稅,例如給予裝配防治污染設
備者補助。
4. 需求面之補助手段:可實施如社會福利之替代券措施、老人津貼等。
(三)建立規則:可分成法律架構,如公平交易法、消保法;以及管制,如價格管制、註冊登記等。
(四)非市場供應財貨:由政府提供財或或服務給標的團體。
1. 由政府直接提供財貨或服務。
2. 政府已簽約外包方式來提供財貨或服務,但政府仍負有該業務之所有權與監督權。
(五)保險與救助:
1.保險:政府要求標的人口強制納保,如我國的全民健保及勞保等。
2.救助(安全墊設計):囤積設計(米糧)、移轉性協助、現金補助(老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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