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簡介
一、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本計畫與教育部所訂學制接軌,針對國中畢業最缺乏職業能力(含知識能力、職業知能及技能)之青少年,由學校進行學科教育,事業單位負責工作崗位訓練,培訓理論與實務兼備及契合企業需求之優質專業技術人力,訓練期間最短3年、最長可達7年。青年結訓後除取得高職、二專、四技或二技文憑,並可豐富工作經驗,提升其就業能力。
二、產學訓合作訓練:(中區職訓中心、 南區職訓中心)
運用高職及大專學制,彈性實施教育及訓練。由職訓中心提供專業技術養成訓練讓青少年免費參訓,學員於日間、夜間或例假日持續接受一般學科教育,並安排日間至事業單位實習。訓練期間最短4年、最長7年,訓練後期由事業單位正式僱用。
三、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針對具有基礎知識能力,但缺乏職業知能之在校大專校院學生,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引進業界專業人士開設業界實務課程、辦理職涯相關教育及職場參訪或短期見習。各校規劃學程期間最長2年,在校學生於畢業前2年即得參加,以促進大專青年培養共通核心職能、跨領域能力、職涯規劃能力及實務經驗。同時,受補助學校於學生畢業前,應給予職涯諮商及輔導,對於未能即時就業之學生,協助推介就業或轉介至各區職訓中心接受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之訓練課程。
四、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針對具有較高知識能力及基礎職業知能,但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者,透過「接軌型」、「扎根型」、「成長型」等訓練,由職訓中心結合內部資源、外部資源及用人單位需求,共同規劃技能訓練、職涯輔導及工作崗位訓練。
1.
「接軌型」:由具用人需求單位辦理之工作崗位訓練。
2.
「扎根型」:由職訓中心(泰山職訓中心除外)自辦實體專班訓練,並與有意願辦理工作崗位訓練之訓練單位共同規劃工作崗位訓練課程,受訓青年結訓後由工作崗位訓練單位優先僱用。
3.
「成長型」:由二家以上訓練單位依據產業用人需求共同規劃辦理實體專班訓練與工作崗位訓練,受訓青年結訓後由工作崗位訓練單位優先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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