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百般無賴,死纏爛打,就是要她愛他;
女人武裝自己,囂張跋扈,偏偏對他沒輒。 


方硯是個笑面虎,是方家人裡最霸道、手段最多、
城府最深的一個。身為商人的他,最不喜歡的,
就是做虧本交易,更別說是感情的事。
他一旦認定了的女人,不管要用什麼樣的方法,
威迫也好、誘拐也好,他是怎麼樣都要佔為己有。
李若秀這女人十年前明明乖得像個小媳婦,
任他怎麼欺負使喚,也不敢吭一聲。哪曉得十年後,
這女人不再對他唯命是從,還敢說她沒欠他什麼,
笑話,早在她一聲不吭丟下他時,她已經欠他一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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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方硯臉色有點鐵青地坐在沙發上,看得方磊差點忍不住想爆笑出聲。
  有什麼辦法,誰教方硯這小子居然已經紅到國外去了,竟然有一個AV男優以他作為形象模範,再加上跟他有三分像,乍看真的讓人以為方硯跑去當什麼AV男優了。
  起初這小子還裝作不在意,說什麼過一陣子就會沒事,誰知道那男優突然跑去拍什麼GV,也就是男同性戀的AV,氣得方硯直接就炸了,拖著方磊直叫著要改變造型。
  其實方磊還想多看一陣戲,畢竟讓方硯這隻笑面虎臉上變色,而且還是一陣青一陣白的,實在是太值回票價了。
  無奈他的親親老婆實在是太過心軟,甚至還主動替方硯找來一個最近才回國發展,在法國卻已經極負盛名的造型師,來幫方硯改變造型。
  那個造型師,方磊也曾經聽過她的大名,除了對方卓越的改造能力外,另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對方擁有「女王」這響亮的稱號。
  沒錯,女王,造型界的女王陛下。
  傳聞她高傲跋扈,如果不是她看上眼的,即使是再有錢、再有名的人找她,她也會二話不說的扭頭就走,管你會不會氣得內傷吐血,而且說話直接傷人,毒得讓人無地自容,恨不得從未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但偏偏她就是能化腐朽為神奇,朽木也會變成神木,絕對對得起她那女王的稱號。
  所以即使明知道會被毒舌、被甩臉色,還是有大把大把的人捧著錢上門求她幫忙,而今天方硯也是其中一分子。
  「別再讓我看見你偷笑。」方硯出聲警告,二哥那上揚的嘴角實在是太過刺眼,他覺得自己會忍不住在外狠揍二哥一頓。
  「咳,你看錯了,你是我弟,眼見你的清白被人這樣汙衊了,當二哥的我怎麼可以獨善其身,怎麼可能會偷偷笑你。」方磊說得無辜極了,完全忘記了幾天前,當他知道那個酷似方硯的男優跑去拍GV時,他可是光明正大的在方硯面前笑個夠。
  方硯白了他一眼,別過臉再也不理會發瘋的二哥,擡腕看了看手上的石英錶,他們坐在這個會客室裡已經差不多十五分鐘了,可是那個應該來見他們、跟他商量新造型的造型師卻遲遲還沒有出現。
  方硯十分看重守時這個美德,更何況對商人而言,分分秒秒都是金錢,所以對這個遲遲沒有出現的大牌造型師,方硯開始感到反感。
  他甚至暗自決定,如果對方在五分鐘後還沒有出現,他就會離開,去找其他的造型師替他改變造型。
  再極負盛名又如何?在他眼中,哪一個造型師來改變造型都一樣,只要別再讓他頂著這個每讓他看一次就噁一次的造型就可以了,差別只是這一個造型師是他二嫂極力推薦的罷了。
  腕上的秒針轉了一圈又一圈,當秒針即將在第五次踏上十二時,原本緊閉的門闆被人推開,一個穿著俐落套裝、踩著五吋高跟鞋的年輕女人走了進來,身後還跟著兩個看起來像是助手的一男一女。
  方硯看向那個女人,本欲開口指摘對方遲到,但一看到那雙似曾相識的眼眸,還有那在唇角邊的小小黑痣,他微微一怔,瞬間忘了到了嘴邊的指摘。
  「抱歉。」一點歉意也沒有的道歉從年輕女人口中飄出,只見她搖曳生姿地走到會客室內唯一一張單人沙發上,姿勢舒服而自在地坐下來,那跋扈高傲的架勢做得十足。
  戴上淺棕色變色片的眼眸落在茶幾上,看也不看那兩個已經等了許久的男人,語氣直接而不客氣地問:「哪一個?」
  果然很有女王的氣度風範,進門到現在,她甚至連正眼也沒有看過他們,方磊笑開了,覺得這女人真的很有意思,但他覺得更有意思的是,四弟居然一直直勾勾地看著人家,方磊想,如果自家的笑面虎對上女王陛下,不知最後的結果會是什麼?
  「是他。」不過方磊想歸想,還是先回答女王的問題,因為他老婆可是拜託了很久才得到女王的頷首,答應給方硯換造型的。
  聞言,女人才慢慢地將那雙化上了精緻眼妝的美目落在方硯身上。
  方硯可以發誓,他很清楚地看到那雙美目中一閃而過的驚訝,還有慌張的情緒。
  這樣的眼神不該出現在一個像她這樣高傲跋扈的女人眼裡,這樣的眼神應該是出現在那個膽子小、說話永遠都不敢提高聲量的小胖妞眼裡。
  方硯想,他知道眼前的女人是誰了,沒想到分別十年,她的變化居然如此的大,如果不是在這裡遇上,而是在喧嚷的大街上,他也沒有把握可以一眼就認出她來。
  他想上前跟她相認,但是這女人在驚訝以及慌亂後,竟然沒有露出久別重逢的喜悅以及驚喜的表情,相反的她一臉冷淡,好像兩人是陌生人,從來不曾認識過一樣。
  怒火在胸臆之間滋生,她竟然裝作不認識他,很好,分開了十年,她除了外貌改變了許多,就連膽子也變大了不少,想當年,她怎麼敢這樣對他?
  憑著多年的偽裝經驗,李若秀迅速地收起所有不該流露的情緒,她強逼自己用著與平常無異的姿態,對待眼前的客戶。
  是的,是客戶,不是熟人,也不是老同學,而是陌生人。
  「絲絲,替這位先生量身。」她擡起右手揮了揮,示意自己的女助手給方硯量身,而她自己則打開隨身的素描本,快速地設計幾個適合方硯的造型。
  她不得不承認,現在的方硯比當年更具有讓女人心動尖叫的條件,那一身優雅的氣質,臉上溫和親切的笑容,這樣的男人就像是在大學教授古典文學的氣質講師,但李若秀卻比任何人都清楚,在這張溫和親切的面具底下,這男人到底有多惡劣、多氣人。
  憶起了那些塵封多年的記憶,她握筆的手不自覺地收緊,那多年前的記憶,不管再過多少年,她也不會想記起。
  見她真的連一點點理睬自己的意思也沒有,方硯真的怒了,枉當年的他還心心念念地想著這個小胖妞,擔心她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會不會餓著、冷著、害怕著,現在她竟然用這樣沒心沒肺的冷淡態度對待他,這教他怎麼忍得下去?
  方硯對著那領命朝他走過來的可愛小助手,溫聲地拒絕她的靠近,「抱歉,能讓妳的上司來幫我量身嗎?」
  這個要求對其他造型師而言,並不是什麼刁難故意的要求,尤其是身為方氏集團未來總裁的方硯而言,只是李若秀不是其他造型師,她是造型界的女王,高傲跋扈的女王陛下。
  方硯的話將幾乎陷入回憶中的李若秀拉了回來,她擡起頭看向那個男人,輕而易舉地看出他的故意,輕輕地合上素描本,她從單人沙發上站起身,二話不說地轉身離開。
  她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唯唯諾諾、連一句話都不敢大聲說的胖妞,她已經不是當年那個胖妞了。
  五吋的高跟鞋沒有妨礙她的大步離開,只是男助手卻在她即將離開的時候,伸手攔住她,「Queenie,妳不能走。」
  李若秀看著這個跟在她身邊多年的助理,忍下心中的不悅,淡聲地問:「你在攔我?」她眼角微微一挑,風情不自覺地流露。
  如果不是這小子是她的表弟,她答應過小阿姨會好好照顧他,直到他出師為止,她早就一腳踹了他回法國了。
  馮雅克搖搖頭,甩去被那無限風情迷惑的遲鈍,心中暗怨自己怎麼在看了那麼多遍後,還是差一點被這個妖孽似的女人迷惑到。
  他輕咳了聲,低聲提醒道:「我認真的,Queenie,是Alice親自要求妳幫他換造型的,所以妳不可以走。」
  李若秀一怔,Alice,陳華妍,那個紅透半邊天的國際廣告模特兒,是李若秀唯一一個在演藝界打滾的朋友。
  李若秀頭疼地想起,陳華妍找上她,要求她為自己的小叔改變造型,當時她不知道陳華妍的小叔就是方硯,所以直拍著胸口,保證完成使命。
  李若秀覺得自己替自己找了一個坑,專用來絆自己腳的。
  當初陳華妍結婚時,她因為老師生病了,急急趕回法國探病,所以錯過了見陳華妍丈夫以及方家人的機會,並不知道原來方硯就是陳華妍的小叔,所以才會這麼輕易地答應下來。
  現在她已經跟人家作了保證,而她本來就是個堅守承諾的人,即使她再不想面對方硯,她也如同馮雅克所說的一樣,不可以走。
  額角隱隱地抽痛起來,李若秀伸手揉了揉,「你去幫他量身。」
  要她親自幫方硯量身,李若秀連想也不用想地拒絕,量身時難免會有些比較靠近親密的動作,現在的她連看他也不想看了,更何況靠近他、跟他有親密的舉動?
  馮雅克一臉無辜的提醒她,「方先生指定要妳親自幫他量身。」不是他不願意幫助她,而是人家不肯。
  李若秀真想尖叫出聲,先別說她壓根就不想接近方硯,在她成名、有了自己的助手後,她再也不曾親自幫任何人量過身。
  深深地來了幾個深呼吸,壓下所有尖叫的衝動,李若秀俐落地轉過身,走向一臉無措的女助手,白晢的小手一伸,「量尺。」語氣冷得足以凍死人。
  譚如絲如釋重負地將量尺雙手奉上,然後快速地跑回馮雅克的身邊,還不忘拿起紀錄表記錄李若秀快速唸出來的數字,方硯全身的尺寸。
  李若秀原本想快一點完事,但是方硯卻完全不合作,要他擡手時,他故意慢吞吞;她彎腰幫他量腰圍時,他故意微微側身;在她蹲下幫他量腳長時,這男人居然無視其他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一手撫上她因為怒氣而漲紅的臉,肆意地非禮她。
  她怒不可遏地站直身,穿了五吋高跟鞋的她竟然也還沒跟他一樣高,無法做到居高臨下的姿態。
  她氣惱得正要咆哮出聲,不管那個該死的保證時,這男人卻忽地靠在她的耳邊,猶如情人間呢喃似的,低喃出那個讓她瞬間化成石像、動彈不得的稱呼……
  「胖胖。」
  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著方硯,她以為他認不出她來,因為她的改變是如此的大,而且當年的她也只不過是一個又醜又胖的女孩,他怎麼會記得她?怎麼會?
  「好久不見了。」方硯得意地看著李若秀瞪大的美目,欣賞了好半晌後,才緩緩地露出一抹教她膽顫心驚的溫柔笑容,緩緩地道出這句教她心肝顫了好幾顫的話。
  或許這樣的溫柔笑容以及語氣,會讓其他女人的身心都為之酥麻融化,可是她是李若秀,那個曾經在他手下,被他蹂躪了將近三年的李若秀。
  她深深地明白,他的笑容越是燦爛、語氣越是溫柔,那代表他會整她整得越狠,讓她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任全身死去活來的也無法反抗。
  她深深地來了個深呼吸,然後在所有人面前,做了一件連她自己也會忍不住唾棄自己、鄙視自己的舉動。
  她緩緩地擡起穿著五吋高跟鞋的修長雙腿,落荒而逃。

  ◎             ◎             ◎

  五吋的高跟鞋令李若秀的身型看起來修長,而且每一步走起來都搖曳生姿,教人挪不開眼珠,但是如果是穿著五吋高的高跟鞋落荒而逃,那完完全全就是一場慘絕人寰的自殘行為。
  即使如此,她也不敢停下腳步,即使她的腳痛得要命,痛得讓她想放聲大哭的,但是她絲毫都不停留,彷彿她的身後有什麼可怕的怪獸在追趕著她似的。
  李若秀的身後的確是沒有可怕的怪獸,只是對她而言,方硯比所有的怪獸都更加地可怕,她的腦中迅速地想起當年自己所受的可怕遭遇,幾乎是不要命似的奪命狂奔。
  而李若秀腳下號稱全球最美最貴的高跟鞋,無論是材質或者是設計,都不是用來奪命狂奔,所以在她跑了十幾步,還沒有奔出工作室大門前,那鞋跟硬生生地折斷,她一個不留神,腳便重重地扭到了。
  李若秀精緻的小臉一下子泛了白,那激烈的疼痛教她冷汗直冒,無法支撐身體而往地上跌了下去。
  一雙強而有力的手臂在李若秀跌到地上之前,穩穩地撐住了她虛軟的身體,而且還輕而易舉地將她橫抱而起,箝制在胸前。
  她睜開痛得闔上的帶淚水眸,擡起臉看向那個救了自己、使自己免於摔個狗吃屎的人,但是看清楚是誰以後,她多麼地希望自己就算是摔死,也不想被這個人給救了。
  那是害她一路奪命狂奔,最後扭到腳的始作俑者,方硯。
  李若秀開始掙紮,想下地自己走,可是方硯對於她的掙紮卻視若無睹,逕自抱著她往外走去。
  逼不得已,李若秀開口叫罵:「你放下我,我不要你抱著!你給我放下,啊!」她不想尖叫出聲的,但是她完全沒有想過,方硯會在抱著她的時候,將她像拋沙包一樣淩空拋了起來。
  一下子失去所有的支撐,身體騰空的感覺太過嚇人,她在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下,失控地尖叫出聲,引來無數人關注的目光。
  李若秀顧不了那些好奇的目光,就在她以為方硯準備狠心摔死她的時候,他又牢牢地將她接住,繼續往外走,半點也沒有受她影響。
  心跳因為剛剛的驚嚇跳個不停,李若秀大口大口地吸著氣,雙手忍不住害怕地緊緊環著方硯的脖子,就怕他再次興起,將她拋高拋低的。
  方硯感到很無奈,如果她乖乖的跟他相認,不故意裝作不認識,他怎麼會故意作弄她?如果她乖乖的站在原地,不到處亂跑,而且還穿著高跟鞋不要命的亂躥,又怎麼會弄傷腳?如果她乖乖的讓他抱著,不扭來扭去的掙紮,他又怎麼可能會故意拋高她,嚇得她到現在還渾身抖個不停?
  對於這個女人,方硯覺得不能讓她太過得意,她在其他人面前太過驕傲跋扈,但不代表她在他面前還是可以這樣。
  雖然說現在她的驕傲跋扈是挺嗆、挺有個性的,讓人看著就會不自禁地產生想要征服她的衝動,但是他還是比較喜歡以前那個對他唯命是從、完全聽話的小胖妞,所以他會不遺餘力的將以前的那個她給挖回來。
  打開副駕駛座車門,方硯用安全帶將李若秀牢牢綁住,確定她的腳現在絕對無法逃跑,他繞過車頭坐上駕駛座,開動引擎將這個受傷了還不想安分的女人送到醫院去。

  ◎             ◎             ◎

  一路上,方硯不說話,李若秀也不肯說話。
  一則是腳上那鑽骨似的劇痛,二則是她在生氣,氣他猶如土匪擄人般的舉止,氣他把自己當成沙包般拋上拋下,更氣他明知道她不想承認跟他相識,卻還是步步相逼的逼著她承認。
  方硯等了許久,都沒聽見身旁的女人再次開口,停下來等紅燈的時候,他轉過臉看向她,絲毫也不意外她生著悶氣。
  還是跟那時候一樣,受了委屈只會一個勁的生著悶氣,不說話也不跟任何人求救。
  他的胖胖,不管是什麼時候都讓他有種想欺負的衝動,而這股衝動並沒有隨著歲月流逝而消失半分,相反的,還如同陳年的老酒般越陳越濃。
  就連他也覺得不可思議,她到底憑什麼讓他如此的記掛、如此地念念不忘?因為當年那一個惡意的親吻?還是因為只有面對她時,他才可以本能地卸下習慣性的面具,表現出真正的自我?
  紅綠燈早就從紅轉成綠,後方的車主等得不耐煩地連按幾下喇叭,催促著方硯開車,但李若秀卻發現他似乎沒有開車的意思。
  她已經疼得完全不想理他,可她人現在就在他車上,跑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轉頭看看他在發什麼呆,她就沒什麼好做的了。
  轉過臉,李若秀用著自以為最不耐煩、最兇悍的目光瞪他,但她不知道的是,因為腳上的扭傷越來越疼,讓她額角的髮絲被冷汗打溼,現在別說是兇悍,她整個就像隻被人欺負得快要哭出來的落水小刺蝟一樣,可憐兮兮的。
  方硯見狀忍不住皺起眉頭,熟練快速地開動車子,迅速地往醫院的方向駛去。
  不明就裡的李若秀還以為是自己瞪眼起了作用,如果不是腳真的疼得厲害,她有很大的可能會插腰仰天大笑出聲。
  到達醫院後,無視李若秀的掙紮以及不情願,方硯抱著她下車,走進人還不算多的候診室,將她放到椅子上,他像安撫鬧脾氣的小貓小狗似的揉著她的頭頂,扔下一句乖一點,就走到掛號窗口那裡幫她掛了號。
  填妥所有的資料掛號後,方硯回到她的身邊坐下。
  李若秀依然不理會他,只是專注地看著自己腳上的傷,她的高跟鞋早就被他拿了下來,現在她雪白雪白的腳上,腳踝處紅腫且隱隱泛著瘀青,她想她的扭傷一定是不輕的。
  一想到接下來不方便的日子,她便感到一陣沮喪,而且更加不想見到方硯。
  一切都是他,就是因為他,她才會這樣狼狽不堪的。
  「胖胖,很疼嗎?」見她一聲不吭的看著腳,那高高腫起的腳踝看起來格外地觸目驚心,方硯也以為她是因為疼痛,所以才不說話,更何況她的臉早就因為疼痛的冷汗而溼淋淋的。
  「不要叫我胖胖,我不是胖胖。」一而再、再而三地聽到方硯提起自己以前的外號,原來就已經火氣四溢的李若秀,再也忍不住地擡起頭,死命地瞪著他,冷聲地道。
  她的話還有眼中莫名的憤恨,讓方硯頓了一頓,「妳就這麼不想見到我?」他慢慢地瞇起眼。
  如果熟知方硯的個性,必定會知道,每當他情緒波動、即將控制不了自己之前,他都會瞇起眼,格外有耐心地看著敵人。
  李若秀也是知道的,但是現在的她被怒火還有疼痛折磨得直接忽略了這一點,所以她不假思索地硬著嘴回道:「對,我不想見到你!」
  很好,方硯已經很久沒有嘗過這樣猶如火山爆發似的憤怒了。
  顧不上她會不會生氣,顧不上會不會弄得她更疼,他一把箝制住這個不知死活的女人,狠狠地封住她不斷叫囂、不斷說出惹他更生氣的話來的那張小嘴。
  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大眼,無法相信地瞪著眼前這張近在咫尺的臉。
  他吻她,他竟然在吻她!
  她驚愕得無法回過神來,只能被逼著承受他一再地探索,承受著他帶了點怒火的深吻。
  跟那時候的吻是那麼的相似,一切不願意想起的記憶,彷彿隨著這記親吻,自她的腦海深處一一地被挖掘了出來,再一次的呈現在她的眼前……

  第二章

  俗語說,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但是對於剛剛要升上高一的方硯而言,早起是一場活生生的精神折磨,如果他不用早起上學,這個世界到底會有多美妙、有多和諧?
  震耳欲聾的鬧鐘響了一遍又一遍,但身為鬧鐘主人的他,竟然能夠做到泰山崩於前而不改色,逕自睡得香甜,彷彿那刺耳又聒噪的鬧鈴聲,是一首綿軟好聽的催眠曲。
  緊閉的房門倏地被人從外打開,高壯的方碩穿著燙得筆直的制服走了進來,先是一手按掉快要報銷似的鬧鐘,然後在四弟的床前站穩,二話不說地連人帶被一把掀到地上去。
  從溫暖的被窩掉到硬邦邦的地闆上去,方硯大叫著從地上跳起來,氣沈丹田,準備跟吵醒他好眠的人大戰三百個回合時,睜眼一見到是自家的鐵血三哥,滿滿的怒火馬上就洩氣了。
  十六歲的他雖然已經有足足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但是在自家壯碩高大的三哥面前,他那一點身高實在是太過兒戲,而且方碩只要一個巴掌,就足以讓他躺在地上像條死屍一樣,動也動不了。
  不想討皮肉疼,方硯馬上露出討好的笑,高舉三隻指頭發誓似地說:「我保證,五分鐘後我就會出現在飯廳。」
  得到了保證,也諒四弟不敢陽奉陰違,方碩點了點頭,轉身回到飯廳,與方家其他家人繼續吃早飯。
  可憐被起床氣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方硯,不但沒有出了口氣,還被人壓得死死的,他一邊快速地打理好自己,一邊擦著自己眼角邊無形的眼淚,深深地同情了自己一把。
  不多不少,剛好是五分鐘,方硯衣著光鮮地出現在方家的飯桌上,一一地跟家人道早,方硯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正準備開動吃下老媽為家人做的愛心早餐時,方碩卻用餐巾擦了擦嘴角,拎起兩人的書包,揪著方硯的衣領,將他帶走。
  原因無他,方碩打小就決定要當一個出色的軍人,將來也會進軍校、軍隊的,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將自己養成一個嚴守紀律的人,他上課不會遲到,也不會讓這個剛好跟他升上同一間高中的四弟遲到。
  「三哥,我還沒吃早餐欸!」被揪著衣領的方硯掙紮著,一雙眼睛可憐兮兮地看著其他家人,希望可以藉此感動到他們,拯救他一下。
  只可惜大家都太清楚方碩說一不二的個性,所以除了給他一個個飽含同情憐憫的眼神以外,他們都沒有開口阻止方碩的惡行。
  方硯覺得自己真的很悲慘,不過幸好這個世界還沒有完全暗掉,他雙手捧著自家小妹因為不忍心他餓著肚子上學,而塞給他的菠蘿麵包,雖然是隔夜的,但他還是滿懷著感動與感激,伸手摸了摸小妹的小腦袋,然後繼續被方碩拖出大門。
  方家一向低調,方家的大人更是覺得他們家除了比人家有錢外,其實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所以除了方家的小公主被送去警衛較嚴密的學校外,其餘四個不值錢的兒子就送去讀普通的高中,大學再決定是否到國外留學。
  沒有專人接送上學,方硯昏昏欲睡地跟著自家三哥搭了公車,來到新學校。
  方硯打量著陌生的校園,正轉頭打算跟方碩商量一下,讓方碩帶他到處逛一逛,好好認識一下他未來三年必須待著的學校時,他那個殘忍、沒有人性的三哥,竟然轉身就把他扔下走了,讓他自己在這個陌生的環境裡自生自滅。
  他就知道,他這些哥哥全都是沒有人性的,只有小妹才懂得疼哥哥。
  想起小妹,他就想起被自己塞到背包裡的隔夜菠蘿麵包,他從背包裡掏出那個被稍稍壓扁,但看起來還是十分誘人的隔夜菠蘿麵包,顧不得校門口還是人來人往,他打開包裝,帶著無比感恩的心正想塞進張得大大的嘴裡時,一道外來的衝力,讓手上香甜的麵包飛到老遠的地上。
  他震驚地看著陳屍在兩公尺遠的隔夜菠蘿麵包,腹中飢腸轆轆,此起彼落地奏著交響樂,但是他的早餐,小妹塞給他的美味早餐,卻落得一個陳屍街頭的淒慘命運。
  他瞇起眼,看著那個害他吃不成早餐的始作俑者,一顆圓球。
  李若秀很愧疚地看著那個一臉陰色的少年,一張小嘴吶吶地張張合合,考慮著到底要不要跟對方道歉。
  她走路不小心,她承認撞到他是她的錯,但是他也不能站在學校的大門前裝石像,所以說他也得負上一點點的責任。
  她腦裡想的東西,很清楚地反映在與他對視的眼睛裡,看得方硯心中的怒火更加地壓抑不住。
  他一手掐起那團看起來綿綿軟軟、手感十足的臉頰,惡狠狠地像個欺負弱小的惡少,口氣十分不善地逼近那張嚇呆的圓臉問:「是我的錯?我不應該站在大門前,然後讓妳這隻圓球撞飛我的菠蘿麵包,害我今天早上必須餓著肚子上課?」
  他一字一語說得很慢很慢,臉上的表情其實也不是那麼兇狠,但是近距離看著那雙黝黑眸子的李若秀,還是被嚇得皮皮挫,直想掉眼淚。
  因為那雙眼太兇、太嚇人了。
  「我我我沒有那個意思……」眼下對方比自己有氣勢,再加上她的確有錯,讓她抖顫地搖頭,甚至連對方掐疼自己也不敢開口說。
  「那是妳的錯了?」方硯很懂得舉一反三的道理,不是他錯,那麼就是她錯了。
  這是什麼話?李若秀欲哭無淚地看著眼前這個明明長得不錯,還有幾分書卷味的高大少年,怎麼他說話卻這麼無賴又流氓?
  「怎麼了?妳不同意?」見她還有話想說,方硯加重指上的力道,一下子讓她疼得哎哎叫了出來。
  「是、是我的錯!對不起,請你放開手,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請你快點放開手!」臉上的疼讓李若秀直接紅了眼眶,她覺得今天早上實在是太過倒楣了,錯過了一班公車不說,還遇到了這麼一個惡棍。
  方硯稍稍鬆開了力道,但沒有完全收手,她剛剛那句「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聽起來順耳極了,讓他的氣順了一點點。
  「妳是哪一班的?」
  「我、我還沒看……我是新生……」她有問必答,模樣乖巧得讓方硯更滿意了。
  「我也是新生,跟我去看。」面對接下來三年的小跟班,他覺得他很有必要知道她在哪個班級,以便將來使喚她。
  不得不從的李若秀苦著一張臉,跟在方硯的身後,小胖手忍不住揉了揉好不容易才從方硯魔手中逃離的胖臉,嘴裡咕咕噥噥的,不知是在怨自己的倒楣,還是在指控他的壞心腸。
  兩人來到貼著分班表的告示闆前,方硯別過臉看著把臉垂得低低的圓球,「妳叫什麼名字?」
  「李、李若秀。」圓球驚了一驚才回答他。
  「李若秀?」方硯重覆了一遍她的名字,「妳跟妳的名字真的挺不搭的,辜負了妳父母對妳的期望了。」他笑得惡意,說完就轉頭去找她的名字,並沒有發現那張被他掐得有點紅的臉頰,有一瞬間變得蒼白了起來。
  這一年新生當中姓李的居然還不多,所以他很快就找到了她所屬的班級,順便也找到自己的。
  他滿意地看著隔了一行並列的兩個名字,回頭很愉快地對著她說:「嘿,我們在同一個班級。」
  如果換成平時,李若秀會很高興地說一聲:「同學,你好!」但是她面對的是方硯,這個擺明就是打著主意要欺負她、欺壓她的少年。
  心不由慌慌的,李若秀覺得接下來的日子自己不會好過。
  而事實也是這樣沒錯,在方硯的欺壓下,她頂著一個「胖胖」的外號,過著無比悲慘的高中校園生活。

  ◎             ◎             ◎

  晚上十點,李若秀揹著書包,十分疲倦地回到家裡。
  原本以為家裡的人早已經睡了,因為他們都習慣早睡,所以平時當她打完工回來,家裡都已經是靜悄悄的了。
  只不過這一晚,當她打開那扇大門時,她的爸爸還有她的繼母以及弟弟,其樂融融地坐在客廳裡唯一一張沙發上看著電視,他們一邊看,還一邊高聲討論著電視劇情。
  她走進大門,對他們說了一句:「我回來了。」其實她的聲音並不算小,客廳裡的人是可以聽到的。
  只是那三個端坐在沙發上的人完全無動於衷,連看也沒有看她一眼,逕自繼續欣賞他們的電視,對她的話彷若未聞。
  李若秀頓了頓,再也沒有開口就往自己的房間走去,經過飯桌時,那空無一物的桌面連半顆水果都沒有,她習以為常地回到房間,在書桌前坐了下來,對於自己的不受歡迎,她一直都懂的。
  繼母不用說,有誰會喜歡自己丈夫與前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又何必幫著疼愛?而且更重要的是,就連李若秀的親生爸爸也不太喜歡這個女兒,所以繼母就更加肆無忌憚地冷待她。
  至於爸爸,其實李若秀也從已經過世的外公、外婆那裡得知,原來她爸爸原本並不打算娶她媽媽的,只是當時沒得選擇,迫於無奈才會娶了媽媽進門。
  婚後兩人相處得並不好,總是吵著架,在生了李若秀以後也沒有好轉過,在李若秀的媽媽病故後,爸爸更是很快地就娶了另一個女人回來,而這女人還替他生了個兒子,讓李家的香火可以繼承,自此沒了媽媽的李若秀更是沒有了父愛。
  但是一切她都不怨,爸爸再怎麼冷漠待她,至少還是提供了一個住處,也供她上學讀書,沒讓她流落街頭,或者是變成沒書可讀的可憐孩子。
  李若秀胖胖的小手摸了摸肚子,感覺肚子也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她才從背包裡拿出一個已經壓得扁扁的菠蘿麵包,她的晚餐雖然已經壓扁了,但菠蘿麵包嚐起來還是香甜香甜的。
  她很喜歡菠蘿麵包,只是她也不會忘記,自己因為一個菠蘿麵包而得罪了方硯,還成為了人家的小跟班。
  想起方硯,她無奈地嘆息了。
  方硯長得挺不錯的,又是一身書卷氣息,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剛好就是小女生們喜歡的類型,再加上他對任何人都是一副笑臉迎人的模樣,所以學校裡不少女生都偷偷地喜歡他。
  只是對她,他可一點也不溫柔,一點也不斯文。
  他將她當成奴婢一樣的使喚,要她當跑腿、要她幫他買早餐、要她幫他抄筆記、要她在他上課睡覺時幫他做掩護等等……她每天都累得不行。
  而教人最難以置信的是,方硯明明對她那麼差,為什麼其他人都覺得他待人很好?而且班上的一些女生還覺得他跟她的關係特殊,所以才會有他這樣的特別待遇。
  面對這樣的指控,李若秀很想告訴這些女生,她寧願沒有這樣的特殊待遇!只不過她的心聲沒有人聽得見,那些女生還是十分地針對她,而她也依舊被方硯欺負得死死的。
  有時候她在想,要到什麼時候,她才可以結束這樣的欺負呢?或許她明天該去問問,分類組時方硯到底想讀什麼類組,讓她好選擇另一個班級。
  不再待在同一個班裡,他使喚她的機會少了,再加上以後有更多新的同學、朋友,他很快就會忘記她了吧?
  她想著,咬菠蘿麵包的速度更歡快了。

  ◎             ◎             ◎

  方硯有個不太好的習慣,就是愛賴床,不到最後一刻,不到上頭三個哥哥以最粗暴的方式叫醒他,他都不會自動自發的準時起床。
  但是最近方硯竟然反常地準時起床,完全不用其他人叫醒他,這讓方家所有的人都覺得十分的不可思議。
  讓方家小妹更感到奇怪的是,她這個每天早上如果不吃早餐,就會格外無神以及乏力的四哥,居然還是天天不吃早餐就上學去,問他為什麼不吃,四哥總是一臉笑意地揉揉她的腦袋,說什麼「我的早餐自然有人包了」這樣奇奇怪怪的話,讓她想得頭都疼了,也想不出個答案來。
  方硯自然沒有發現這一點,對他而言,每天上學都有個傻乎乎的小胖妞給他作弄、使喚,讓他過足了大少爺的癮,再也沒有什麼能比這件事更愉快了。
  可不是,現在他一口一口的吃著小奴隸進貢的早餐,吃得可香了,不得不稱讚一下這個小胖妞,每天幫他買的早餐都是美味與營養兼具的,而且還十分地對他的味。
  看了看坐在旁邊的小胖妞,原本想讚賞她兩句的,誰知道居然讓他看到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樣,而且那眼底下大大的黑眼圈足以媲美熊貓了,還有原本有肉的雙下巴,這下看起來也好像瘦了。
  他瞇起眼,喝下最後一口美味的溫豆漿,一掌拍向李若秀的肩膀,發出清脆的「啪」一聲。
  他這招十分有用,只見原本快要睡著的李若秀一下子就驚醒過來,一雙眼眸瞪得圓圓大大的,一副驚魂未定的樣子。
  對於她這個表情,方硯覺得滿意極了,他再用手拍了拍她,在她的視線落在自己臉上後,他才用一副過來人的口吻,語重心長地教導著,「胖胖,我跟妳講,妳不能因為玩樂而不早早睡覺,要知道,如果妳想長高一點,不是永遠的一五九,妳最好早點睡,晚上有時間也要去做做運動,不然妳身上這些肥肉怎麼可能會消失?」
  回過神來,就聽見方硯那半是挖苦、半是勸導的話,李若秀有些生氣地垂下頭,不發一語。
  她之所以會睡眠不足、會昏昏欲睡,還不是因為要幫他買早餐的緣故?
  他的那些早餐全都是用她打工賺回來的錢買的,平時她賺的錢一分一毫都會存起來,就連給自己買一件新衣服也捨不得,但因為他一句早餐要她包了,她不得不每天早上都花錢去幫他買早餐。
  李若秀不敢在家裡做早餐,因為繼母不太喜歡見到她,如果沒事,她最好不要在繼母面前出現,否則哪天繼母心情差,在爸爸面前挑撥兩句,她就會被爸爸罵。
  也因為要省多點錢幫方硯買早餐,現在她一天三餐都不敢買太貴的東西吃,所以經常都會餓著肚子,再加上她求老闆讓她多上點班,她工作的時間變長了,晚上睡覺的時間自然變少了,所以她才會一臉疲倦。
  但是她所有的努力,居然被他說成是貪玩晚睡,她覺得很生氣,但是她又不敢反駁他。
  李若秀這副不敢怒又不敢言的憋悶表情,讓方硯覺得格外的爽,忍不住露出一抹燦爛的笑。
  方硯總是在笑,鮮少陰霾著一張臉,但那些笑都是表面的,從來沒有出自真心,所以他這一記笑容,在女生眼中顯得格外地耀目迷人,紛紛為他著迷,也同時更加討厭總是在他身旁打轉的李若秀。
  她們不懂,明明李若秀又胖又蠢,總是一副受氣包的委屈模樣,動不動就像隻受驚的灰老鼠,有哪一點比得上陽光明媚的她們?但偏偏方硯就是待她特殊,跟她就像好朋友、知己似的,看得她們更加地生氣。
  她們想盡了辦法也沒能親近的人,李若秀又憑什麼親近?所以在方硯看不到的時候,她們總是偷偷地挖苦李若秀,警告她離方硯離一點,但她們萬萬沒想到,李若秀對她們的警告置若罔聞,氣得她們個個牙癢癢,更加用盡各種方法來排斥她、欺負她。
  敏感地感覺到那些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越來越尖銳,李若秀下意識地顫抖著身子,想起了前幾天幾個女生把她堵在洗手間的事。
  說起來她很無辜,並不是她主動想要去親近方硯的,而是方硯不肯停下他的那些惡作劇,他一天不使喚她就好像缺少了什麼似的,逼著她每天都必須圍在他的身邊打轉,如果可以,她也想離他遠遠的。
  感覺到那些目光越來越不友善,如坐針氈的感覺讓李若秀再也無法坐著不動,她匆匆地站起身,扔下一句,「我要去幫地理老師借世界地圖。」就匆匆地跑出教室,遠離這一切都讓她覺得難受、覺得不自在的地方。

  ◎             ◎             ◎

  到教材室借了世界地圖,扛著比她人還高的大地圖,這就是為什麼同學們都不願意當地理小老師的原因。
  沒有人喜歡扛著比人還高的大地圖,在人來人往的走廊上像隻負荷過重的烏龜一樣爬行,扛著又大又重的地圖,李若秀故意走得更慢,拖著時間不打算這麼早就回到教室,面對那一室嫉妒的目光,以及方硯突如其來的興致。
  許多人看著她扛著沈重的東西走著,但是沒有一個人伸出同情的援助之手,女生們不消說,是因為方硯的緣故,而男生們則是因為不想跟她扯上關係。
  十六七歲的男女生,早已經懂得什麼叫做戀愛、什麼叫做曖昧,這樣一個又胖又矮又長得不漂亮的女生,有哪一個男生想跟她扯上關係、傳出緋聞的?他們都不願意,大大的不願意。
  李若秀早就知道自己不會得到什麼援助,所以她咬緊牙關,慢慢地一階一階將地圖從一樓扛上四樓。
  爬上三樓時,李若秀已經出了一頭熱汗,她放下地圖,從口袋裡拿出手帕擦了擦汗,稍作休息後又再次扛起地圖,繼續往教室走去。
  只是她又累人又矮,居然絆到了階梯,她一驚,手上不自覺地一鬆,巨大的地圖便往前傾倒而去,她驚訝地伸出手,想要撈回地圖,但她手太短了,來不及了。
  在她眼睜睜地以為地圖要掉到地上、發出砰然巨響時,一個剛好路過的男生神經反應極為迅速地替她撈住地圖。
  她呆呆地擡眼,看著那個幫助她的人,那張略顯青澀的臉還帶著稚氣的笑容,讓她的心跳微微地加速。
  「嘿,同學,妳怎麼不找個人幫妳?」那個大男生問她,也沒有將地圖還給她,好像要幫她拿到教室似的模樣。
  「我……我是地理科的小老師。」李若秀猶豫地說,想著要不要讓對方把地圖交給她。
  「小老師也可以讓人幫忙拿的,來吧,妳是哪一班的,我幫妳拿回去吧?」男生笑得很真誠,好像一點也不介意被人家傳緋聞似的。
  李若秀受寵若驚地道了謝,並告訴對方她的班級。
  男生輕而易舉地扛起那幅她扛得半死的地圖,輕輕鬆鬆地拾級而上,嘴裡還遊刃有餘地跟她聊天,「原來我們是同一個年級的,我是剛剛轉校過來的,我叫杜希勤,是一年三班的。」原來是剛轉校過來的,難怪不怕緋聞。
  李若秀跟杜希勤聊著,不知不覺間也回到了自己的教室,從杜希勤手中接過了地圖,她一再地向他道謝,而他則是很大氣地揮了揮手,讓她別再道謝後就轉身回去自己的教室。
  看著那高大的背影,她的心還是不安分地跳動著,依依不捨地再看了眼那抹拐進另一間教室的背影,她臉上火燙火燙的,好半晌後才扛著地圖,在老師到達前進入教室裡。

  第三章

  午休了,方硯吃完自己的午飯,正好覺得口有點渴,轉過臉想使喚身邊的人去幫自己買瓶飲料時,他驀然發現身邊的位置竟然空無一人。
  他太習慣了,習慣他一轉過臉,就會見到身旁有個胖胖的女生坐著,或許是垂著頭看書,或許是累極了趴在桌面上酣然大睡。
  仔細地回想,他發現最近除了上課時間外,他鮮少在午休或者是放學後可以看到她。
  跑到哪裡去了?是因為不想常常被他使喚,所以跑去躲起來了?一手撐在右邊臉頰下,他瞇起眼,覺得這樣的感覺很不好。
  那個小胖妞是他的小女傭、小奴隸,怎麼可以常常不見人影?她應該常常待在他的身邊,讓他一轉過臉就瞧見才行。
  「妳剛剛有看見嗎?」
  「看見什麼?」
  「就是李若秀那個胖子啊!」
  聽到了自己耳熟的名字,方硯下意識地將臉轉向兩個剛剛從外面走進教室的女生,她們沒有發現方硯在看她們,用著自以為小的音量聊著。
  「有有有,原來妳也有看見,我還以為我眼花呢!妳說最近的傳言是不是真的?她真的是特意跑去看籃球隊練球嗎?」其中一個梳著馬尾的女生說。
  「我猜八九不離十,不是說那個胖子喜歡上杜希勤了嗎?也不想想,人家杜希勤怎麼可能會喜歡她那樣又蠢又醜的胖子。」另一個女生滿臉的不屑,可語氣裡全然都是顯而易見的嫉妒,「我看杜希勤不過是見她總是一臉可憐兮兮的灰老鼠樣,才不得不跟她說兩句話,她最好就不要以為人家是喜歡上她!」
  方硯默默地聽著她們的對話,忽然覺得嫉妒的女生那副嘴臉真的醜陋極了。
  她們憑什麼說李若秀又蠢又醜?雖然她是胖了一點,但卻長得一點都不醜,也一點都不笨。
  她的眼睛圓滾滾的、水亮亮的,微微瞇起來就像是兩個明亮的半月,讓人看著就是舒服,一張小嘴巴粉嫩粉嫩的,還有兩邊綿軟軟的肉肉,捏著就讓人愛不釋手,像上了癮一樣。
  更別說……「李若秀的學業名次似乎總是在十名以內,如果她是蠢,那麼妳們兩個在她背後恣意抨擊她的又是什麼?」方硯忍不住地提高音量,反問那兩個被他驚嚇到無措的女生。
  他的音量剛好讓全班的人聽得一清二楚,教室內倏地陷入一片死寂。
  方硯待人總是溫文有禮,若非對方太過分,是鮮少這樣批評人的。
  就是因為這樣的假象塑造得特別成功,以致那兩個女生被他這樣一說深受打擊,兩人的眼眶紛紛紅了起來,眼淚欲掉不掉的。
  班上的人全都知道,李若秀對方硯而言是特別的,即使方硯總是使喚著李若秀,把她當成奴僕一樣,但一點也無損方硯特別偏護李若秀這個事實,所以儘管女生們再不喜歡李若秀,也不會在方硯面前展露出來。
  而眼前的兩個女生,剛好就撞上了槍口。
  沒有人敢開口幫她們,他們只是看著方硯慢條斯理地從自己的位置上站起來,往教室外走去。
  在經過兩個像石像一樣僵硬的女生身旁時,他慢慢地開口,帶著警告似的語氣,「下次別再讓我聽到妳們這樣說她,我很不喜歡,而且妳們嫉妒的嘴臉實在是太過醜陋了。」
  他沒有注意接下來兩個女生以及教室內其他人有什麼樣的反應,逕自走出了教室,隱約能聽到兩個尖銳的哭喊聲從他們教室裡傳出,但那一點都不關他的事,他沒有那樣的閒情逸致去理會。
  方硯看似在散步地走在校園的走廊上,間或也會向一些朝他打招呼的人回以一記淺笑、一個頷首,沒有人在懷疑他在做什麼,又或者在尋找什麼,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找著那個胖胖的背影,那個應該待在他身邊,讓他隨時使喚的胖妞。
  籃球隊練習的地方很好找,他們學校的籃球隊是整所學校的重心所在,不少人就是衝著這支籃球隊而轉到他們學校來的。
  方硯不喜歡打籃球,他總覺得一群人爭奪著一顆球,實在很無趣,相比之下他還比較喜歡遊泳這樣一個人就可以進行的運動,所以升上這所學校後,他從未到過籃球隊練習的地方打轉。
  但今天不同,因為他聽到了,他要找的那個人偷偷的來到這裡,偷偷的看著一個男生打球。
  不知名的怒火在胸臆間熊熊的燃燒著,壓也壓抑不了,他不知道這代表什麼,下意識地將這樣的感覺當成是因為他的小奴僕不盡責,讓他不高興了,腳下的步伐因為這樣不悅的情緒而漸漸加快。
  他的到來引起在場無數的女生注意,她們個個都很興奮,以為他要加入籃球隊,成為隊員之一。
  他沒有理會這些人的目光,他逕自在這些人當中尋找著他要找的人,他很快地就找到了她。
  李若秀並沒有跟其他人一樣,光明正大地站在場外觀看,她只是悄悄地躲在角落,讓群眾遮住她,偷偷地看著場上一個正在運球的男生,那雙圓亮的眼裡有著他不曾見過的崇拜。
  一陣莫名的憋悶感,在見到她目不轉睛地看著一個男生時油然而生,他有一種屬於自己的東西被人搶走的不快感,那讓他很生氣、很不悅。
  無視眾人詫異的目光,他穿越人群,來到那個胖妞的身旁,可是她太過專注,甚至沒有發現他的到來,直到他一手握住她肉肉的手腕,扯著她離開那個練習場地。
  冷不防地被人扯走了,李若秀驚訝地擡起頭,看向那個扯著自己的人,只消一眼,她就認出扯著她的人是誰,她困惑地跟在他的身後,待感到手腕上不同於平時的觸感時,她才驚覺自己正被他拉著。
  不想讓更多的人誤會,李若秀轉動著手腕,企圖從他的箝制中掙紮出來,「你、你放開我、放開我!」她一邊掙紮,一邊叫喚著。
  但方硯卻置若罔聞,甚至只要她一掙紮,他就握得更緊,直到那強勢的力量弄疼了她,她才停止掙紮。
  他扯著她離開眾人的視線,來到校園後方一個鮮有人經過的地方,這才鬆開她。
  李若秀收回手,揉著自己被握疼了也握紅了的手腕,不解地瞪著方硯,她咬著唇,不敢開口,只因為她隱隱感覺到他身上散發出的怒氣。
  他在生什麼氣她不懂,只知道現在的自己最好乖乖的,什麼都不要問、什麼都不要說,否則只要她又說錯了什麼,惹他更生氣,那下場絕對不會是她想見的。
  李若秀乖巧的模樣讓方硯的怒氣稍稍消退了一點,但不足以消弭他所有的怒氣,「妳跑到那裡做什麼?」
  「我……」李若秀被這突如其來的質問嚇得一塞,囁嚅半晌也回答不出來,只是兩邊臉頰漸漸地浮上兩片紅暈,看起來像個嬌羞的女娃娃一樣。
  瞪著那兩片紅暈,方硯越看越覺得刺眼,忍不住伸手掐住她兩邊的臉頰,使勁地揉搓起來,讓原本就紅的臉頰更加地紅了。
  「疼……放開……」疼痛隨著他毫不溫柔的動作傳來,她疼得紅了眼眶,更加困惑自己到底做了些什麼,會引來他這樣的對待。
  明明她什麼都沒有做,她只不過是到練習場來看籃球隊練球而已,不看不知道,原來籃球是那麼有趣的運動,不但關乎個人的球技,而且還著重團隊的合作性,如果單憑一個人的個人秀,球隊就不會贏,必須要加上球員之間的默契,這才是勝利的重要因素。
  她喜歡成員之間那種默契,也憧憬著總有一天,她的身邊也有這樣與她合作無間的夥伴,所以她忍不住慢慢地從單純看杜希勤打球,變成了為整支籃球隊打氣,默默地支持著他們。
  只是她沒有想過,她這樣單純的舉動也會引來誤會,尤其是方硯的。
  看著李若秀泛著淚光的圓瞳,方硯瞇起眼,鬆開了肆虐的手,不想再去猜為什麼她會來,不想再去想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歡那個打籃球的男生,他將一張紙鈔塞進她的手心,粗著嗓命令道:「去給我買瓶飲料,要冰的!快點!」
  李若秀有些反應不過來,抓緊手裡的紙鈔,她愣愣地看著他,好半晌才回過神來,氣紅了一張臉。
  他大老遠到練習場找她,為的就是一瓶飲料?他人都已經走出來了,自己走去買有什麼大不了的,為什麼總是要她幫他買?為什麼總是要對她這樣壞?如果是因為當初她弄丟了他一個菠蘿麵包,那她這近一年的為奴為婢、營養早餐,不就已經足夠償還這一切了嗎?為什麼他還是要這樣對她?為什麼?
  一個又一個的為什麼充斥著她的腦袋,她多麼想將手裡的紙鈔扔回他的手上,大聲地告訴他一句:「我不去。」但是她沒有這樣做,因為她看得很清楚,班上的女生之所以沒有肆無忌憚的欺負她,是因為有他的存在。
  如果她真的在這個時候跟他鬧翻了,她接下來的日子不會好過,沒有了方硯的庇護,那些女生必定不會再對她手下留情。
  像她這種沒有人為她出頭、沒有人保護她的女生,為了剩餘的兩年校園生活能夠安安穩穩的過,她不得不對他低頭。
  捏緊了手中的紙鈔,李若秀再一次告訴自己,她現在必須利用方硯,必須利用他,忍了,她才可以繼續相安無事地留在這裡讀書,她的爸爸不會允許她轉校,那有太多的手續,而且還要浪費一筆錢才可以達成,他不會允許的。
  垂下臉,李若秀死死地壓下即將滾出眼眶的熱淚,她不能允許自己沒有書讀,她將來還要找一份好的工作養活自己。
  捏緊了手中的紙鈔,李若秀一聲不吭的轉身走了。
  看著她匆匆跑離的背影,方硯也開始覺得自己這莫名奇妙的情緒怪異得很,但是他卻不想去深究原因,只是開始想著讓她去做更多的事,讓她完全沒有時間再去看那個男生打籃球。

  ◎             ◎             ◎

  李若秀一如既往的拎著一袋營養早餐,走在還沒有什麼人的走廊上,她喜歡在一大清早還沒有什麼人時就到學校,這樣她可以慢慢地走著,享受只有自己一個人的寧靜時光。
  這對她而言是極為重要的,尤其是她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就會從這所學校畢業,再也不需要再回到這裡,面對她所不願見到的人。
  三年的時間,出乎她意料的很快就過去了,這三年裡不管方硯怎麼欺負、怎麼奴役她,她也只是逆來順受,不曾反抗過半回,而那些女生也因為她有同班的方硯「護著」的關係,除了在私底下嚇唬嚇唬她,倒也不敢對她做出什麼過分的事。
  是的,她三年來都與方硯同班。
  當她問方硯要選什麼類組時,方硯騙了她,讓她以為他會選擇文組,讓她毫不猶豫地奔向理組,直到九月開學了,她又在同一個教室裡見到方硯,她才赫然驚覺,原來自己的盤算早就被方硯看穿。
  他沒有說什麼,只是在開學那段時間,欺負她欺負得格外地狠,讓她每天都累得像條狗一樣的去打工,然後累得像條死狗一樣的回家。
  從那次以後,李若秀就再也不敢將自己的小心思表現在方硯眼前,那次教訓足以讓她知道,她是不蠢,只是方硯比她聰明多了,直覺也敏銳許多。
  她一天一天默默地數著日子,期待著自己畢業的那一天,屆時世界那麼大,她就不相信她會那麼倒楣地再次跟方硯相遇。
  推開教室的門,她以為自己會是頭一個到教室的,跟每天清早一樣。
  但這一次她不是,因為教室裡有另一個女生,已經安穩地坐在方硯的位置上。
  她認識這個女生,因為對方是她的小學同學,叫做陳莎莎,她們算得上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小時候她們的感情很好,她在家裡有什麼委屈時,都會跟陳莎莎講,所以陳莎莎很熟悉她。
  她以為她們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好姐妹,但是升上高中後就不再是了。
  她曾經的好朋友因為喜歡上方硯,因為嫉妒方硯跟她親密的關係,對她特別的好,所以跟她絕交了,而且不單單只是跟她絕交而已,陳莎莎甚至罔顧她們多年的交情,帶頭跟其他女生一起來排斥她、威脅她。
  那是李若秀頭一次覺得,原來自己以前對陳莎莎的好真的稱不上什麼,也值不了什麼,至少比不上一個戴著假面具欺騙眾人的方硯。
  但幸好也不是所有的女生都像陳莎莎那樣,至少她認識的那兩個女生,不會像傻子一樣的癡戀著方硯。
  但自那以後,每當遇見陳莎莎,她都會裝作她們兩個不曾認識,因為她覺得陳莎莎也不想承認她們兩個認識,那會令那些討厭李若秀的女生同時討厭她。
  這個早上也是,她沒有向陳莎莎打招呼,也沒有說什麼,畢竟那不是她的位置,只是一聲不響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將早餐放進自己的抽屜裡,然後拿出自己的課本開始溫習起來。
  她不打算理會陳莎莎,但不代表陳莎莎不打算找她麻煩。
  「李若秀,妳真的很無恥。」看著完全無視自己的李若秀,陳莎莎恨聲地開口。
  無恥一詞,李若秀覺得自己擔當不起,所以她維持原本的姿勢,連頭也沒有擡一下。
  「妳以為妳在利用方硯,我會不知道嗎?妳知道如果一旦方硯不再護著妳,那些女生一定不會讓妳好過的,對不對?所以即使妳再不願意,妳也乖乖的不反抗,繼續當方硯的奴僕,對他言聽計從!」
  李若秀握住課本的手一頓,好一會兒後才擡起頭來,看著眼前這個曾經推心置腹的好朋友,「那又如何?」她從未掩飾過這一點,而且她相信方硯也知道。
  所以她沒有欠他,也沒有欠任何人,她與方硯不過是互惠互利的關係,她是這樣想的。
  李若秀的不否認讓陳莎莎瞪大眼,不敢置信地瞪著她,「妳居然承認了?妳居然敢承認!妳以為妳是什麼東西,長得又胖又醜,還是一個媽媽不要、爸爸不愛的拖油瓶而已,居然敢利用方硯?不行,我不可以讓方硯相信妳這樣無恥的人,我一定要告訴他!」
  李若秀沒有阻止她,也沒有那個打算,反正對她而言,她只要再熬過這兩個月的時間就夠了。
  兩個月,只剩下兩個月的時間而已,至於陳莎莎那句「媽媽不要、爸爸不愛」的中傷,自己不是不在乎,她的心還是會隱隱作痛,像被針刺了一樣,但是自己已經聽習慣了,從陳莎莎跟自己絕交的那天開始,陳莎莎就已經將自己所有的事都跟那些女生說了,所以這三年來,什麼難聽的中傷,自己也都聽得習慣了。
  見李若秀連理都不理自己,陳莎莎氣惱地搶過她手上的書,一把扔到地上,然後再從她的抽屜裡搶過那份早餐,同樣一把扔到地上去。
  溫熱的豆漿倒了一地,而新鮮好吃的飯糰則被摔得四分五裂,看著自己的傑作,陳莎莎高傲地擡起下巴,轉身離開教室。
  看著一地的狼藉,有那麼一瞬間,李若秀不想理會,不是她闖出來的禍,憑什麼要讓她來收拾?然而她的理智告訴她,她必須快一點收拾,否則等到同學陸續進教室了,知道這裡發生什麼事後,只會有更多難聽的話針對她、指控她。
  她已經夠出名了,不需要再有什麼事情來為她錦上添花。
  李若秀默默地屈下身,開始收拾一地的狼藉,只是方硯突然的出現讓她有些驚訝,他從來不會這麼早到學校的,今天卻出奇地早,早到她來不及收拾好這片狼藉,再去幫他買另一份早餐。
  「妳在做什麼?」方硯難得一次早到學校,卻看到李若秀蹲在地上收拾著,那模樣好像剛剛被人狠狠地欺負過似的,見她沒有回答,他皺起眉頭,竟也沒有再逼問她,而是蹲下身跟她一起收拾起來。
  李若秀訝然地看著他,只不過卻換來他的瞪視,「還不快點收拾!這個是我的早餐吧?妳還不趕快收拾好,然後再去給我買一份新的,妳想讓我餓著肚子上課嗎?」
  聞言,她默默地垂下頭,加快速度收拾,兩個人四隻手,很快就將骯髒的地面收拾好。
  方硯將一張紙鈔塞進她的手心裡,自從他知道他的早餐不是她親手做的,而是在街上買的之後,他再也沒有讓她自己出錢買,而是每天都會將錢塞給她,讓她在第二天早上替他買。
  拿著錢,李若秀不發一語的想轉身走開,但是方硯卻開口說:「替妳自己也買一份早餐,也不想想妳蒼白得像隻女鬼,一看就是血糖低,沒有吃飽。」
  李若秀有點失去血色的唇瓣張了張,然後又合上,她不認為自己的解釋他會想聽,只好聽話地再買一份早餐,卻不吃,留待晚上回到家時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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