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等考試部分(二)

輕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四等考試部分(一)
在前篇介紹並分析相關地特考試題型及三等特考部分,接下來介紹四等考試行政法命題部分。因四等考試行政法是以選擇題型為主,故在篩選題目並考量常出現的考點及與其他考試命題的相互交叉分析比對以後,將會提示同學一些常出現的爭點與重點題目,以更細目之章節為綱,依序作介紹。另外,在此叮嚀同學者,係四等特考的考題與爭點時常有所重複,所以同學在練習的時候,不能忘記練習考古題的重要性,若能時常演練考古題,且不僅限於地特考題,並配合一本體系內容上說明得體的理論實務整合的書籍作相互對照比較,相信同學必能在考場上得心應手,榮登金榜。

壹、行政法之基本概論

輕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